3月2日~3月4日 智谷汇连续举办两场线上智谷课堂 第36期x第37期 智谷课堂课程圆满结束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智谷课堂延续线上课堂系列,并特以“疫情相关政策”作为主讲内容,进行线上直播。智谷讲师分别于2020年3月2日下午及3月4日下午开设第36期和第37期智谷课堂,并依次顺利开讲。两次课程,分别围绕《疫情期间就业政策》和《疫情期间社保政策》进行了解读与讲解,先后帮助了上百位企业家及企业员工,从两个主题为大家进行了授课。 课堂回顾时间 《疫情期间就业政策解读》 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向成都市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劳动者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可申领标准为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企业用工保障举措 依托“武侯微就业”平台,开启“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2020年春季大型网络招聘活动。实现就近用工、就近就业,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网络招聘和在线求职服务,通过汇总分析企业的用工需求和求职者的求职意愿,精准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快速发布、个人求职需求精准对接。 扫描【武侯微就业】二维码 加入微就业平台 参与网络招聘会 微就业平台操作过程中 有任何问题需求 皆可拨打微就业平台管理员电话 8770-9957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 一般企业稳岗补贴 补贴对象:参保关系在武侯区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我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经营指标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吸纳就业补助 补贴对象:在我区参保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可申报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及范围 对象:参保关系在武侯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中小企业。 范围:在停工期间组织本企业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培训课程。 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成人社发〔2018〕11号文件对应的工种和等级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 申报流程:培训前需先到武侯区就业局进行备案。 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方式: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 内容:职工参加线上培训的具体内容由企业自主确定,但应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相同或相近工种和等级所对应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 疫情期间社保政策解读 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 1.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 2.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 3.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注: 延长缴费期间,如职工申请办理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及职工住院、生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用人单位要单独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延长缴费期间,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计发,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计发。 疫情期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用人单位补缴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时不加收滞纳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从2019年1月起的养老保险费和从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申请缓缴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延至2020年12月底,缓缴到期后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社会保险费降率调基 1.2020年,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 2.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注: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不上浮。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0%计算。 注:1.2020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按社平工资的55%核定缴费的,待2019年全省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结算。2.疫情解除后,国家、省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有新的规定后从其规定。 确保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1.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符合条件的新增退休人员,因原始资料提供不齐等原因导致暂无法准确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进行待遇申领初审,先行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疫情解除后及时据实审核确认并予补发或抵扣。 疫情期及疫情解除三个月内对未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暂不停发养老待遇,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应补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暂时无力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可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应承诺偿还。 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 1.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历史欠费清收。 2.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征收,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 3.不对用人单位的社保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精彩课堂, 干货满满! 今天的回顾就到这里啦~ 在此小智也要提醒错过两节课的智谷家人们, 更多精彩,将会持续呈现! 智谷课堂,带你Get更多一手资讯~ 敬请关注喔~ 让便捷与高效, 换取更多的收获。 智谷课堂结合疫情时事, 在线解读企业利好政策, 助力企业申报补贴; 为企业复工,再添三分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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