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启动推荐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对国家确定的资助人选,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金。我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均可申报。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
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
二、资助重点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三、申报方式
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ptpm.mohrss.gov.cn:8080/)
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申报表,同时将申报材料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后,交由所在地市(州)人社局审核、盖章,并于4月6日前上报。
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具单位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4月6日前直报。
四、注意事宜
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要避免重复资助。为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承诺书。
注意:
纸质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
邮寄地点:
成都市东二巷18号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28)8661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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