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85003333
优惠政策
更多>>
热门写字楼
更多>>
【西部智谷D区】整层精装1317平,独门独户带阳台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9栋301
武侯【西部智谷A区】整层1648平出租带装修,可申请政策
42元/㎡/月起
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区1组团2栋3楼
西部智谷C区整层精装1734平,有大阳台,适合直播公司
50元/㎡/月
成都武侯区武兴三路19号西部智谷C区6栋4楼
【西部智谷D区】大开间精装1317平,享政策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9栋601
内江【川南电商中心】精装修200平,靠窗
22.5元/㎡/月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1号
川藏立交地铁口 大合仓商管精装323平 拎包办公 带平台花园 户型方正
65元/m²/月(不含税)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武侯【西部智谷A区】整层1832平清水出租
42元/㎡/月起
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区组团2栋4楼
西部智谷C区【文创产业园】整层1781平,适合直播公司
45元/㎡/月
成都武侯区武兴三路19号西部智谷C区6栋7楼
西部智谷B区顶楼整层清水780平带阳台,双面采光
43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4栋902
【西部智谷D区】精装修320平,5个隔间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6栋205
【西部智谷B区】回字形整层精装661平5个隔间,适合电商企业
50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503
【大陆国际】甲级写字楼精装257平,大开间两个隔间
100元/m²/月(含税)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11号大陆国际1605
西部智谷C区【文创产业园】整层1781平,享文创政策
45元/㎡/月
成都武侯区武兴三路19号西部智谷C区6栋5楼
【西部智谷A区】临街商铺跃层223平,赠送一半面积,可做咖啡厅
150元/㎡/月
成都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西部智谷A区1栋102
【西部智谷B区】高区整层清水885平,政务中心旁
45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3栋601
【大陆国际】甲级写字楼精装修高区183平,可做培训和直播
95元/m²/月(含税)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11号大陆国际1803
【西部智谷B区】整层精装661平,5个办公间+3个开放工区
50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403
成都中科人才研究院6人间,拎包入住
免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成都中科人才研究院10人间,最高两年全免
免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成都中科人才研究院8人间,拎包入住
免费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
四川绵阳三台可定制厂房
面议
绵阳市三台县
四川绵阳三台可定制写字楼
面议
绵阳市三台县
武侯电商功能区核心【西部智谷D区】清水227平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8栋302
【西部智谷B区】整栋5945.21平,可享政策
面议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3单元
【西部智谷B区】回字形整层精装692平8个隔间,适合电商企业
50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603
西部智谷D区【电商专业楼宇】精装239平,1楼4米层高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2栋101
【西部智谷B区】整层精装699平,5个隔间
50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901
武侯【西部智谷D区】大通间清水220平,适合电商企业
42元/m²/月
西部智谷D区8栋602
西部智谷C区【文创产业园】商业配套518平,层高6m
150元/㎡/月
成都武侯区武兴三路19号西部智谷C区6栋1楼
【西部智谷B区】整层精装700平,4个隔间,可改造
50元/m²/月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9栋902
【武侯区金融类】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大健康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24 09:52
0
摘要:鼓励大健康金融发展

成武府发〔2018〕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支持对象。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我区,经认定的“西部大健康金融中心—大健康金融机构”,通过融资和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以及购买“西部大健康金融中心”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政策所称大健康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各类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楼宇)、金融协会、金融服务平台。其中,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我区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等经营性持牌金融企业;本政策所称地方准金融机构是指经省级及以下金融等主管部门审批,在我区设立的法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权益类交易场所、金融科技企业等机构;本政策所称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是指经金融主管机构审批持牌经营或授予资格的金融配套服务中介机构,如保险中介、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本政策所称金融协会和金融服务平台是指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我区的相应主体。本政策所称大健康企业是指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我区的,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健康产业企业。

第二章 鼓励大健康金融发展

第三条  推动打造保险功能集聚区。鼓励培育发展各类创新型保险机构,推动设立健康保险、科技保险、互联网保险、互助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保险组织和保险经纪、保险销售等中介服务组织。围绕人民南路文创金融集聚区国际商务会客厅建设,以中外合资及外资保险集聚发展为重点,全面打造保险功能集聚区,不断提升大健康金融国际化水平。

第四条  创新保险消费市场:

(一)鼓励武侯区保险机构针对医疗责任、重大疾病、健康管理、失能收入损失、长期护理、药品不良反应等领域探索创新健康类保险产品和服务,单个保险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健康类保险保费总收入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鼓励武侯区内企业或个人购买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含创新型健康类保险产品在内的各类保险产品,推动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完善。

(三)对武侯区上一年度经济贡献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和新引进的重大投资促进项目,为其高管或专业技术人才购买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创新型健康寿险类保险产品,给予补贴:1.新引进的市级重大投资促进项目,按其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补贴;2.新引进的区级重大投资促进项目或区内上一年度经济贡献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按其实际保费支出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四)符合成都市武侯区“诸葛人才行动计划”人才政策资格与条件的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培养的“诸葛优才”(注:包括新引进的A、B、C类和优秀人才培养A类),其购买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创新健康寿险类保险产品,按其实际保费支出集中缴纳的30%或1年期缴纳额为限,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支持武侯区财产保险机构探索完善科技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巨灾保险、安全责任险等产品和服务,以及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发与上述险种相关的新型险种。按照不超过当年支持区内企业的保险保费总收入的5%给予补贴,单个财产保险机构不超过20万元。

第五条  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证券化:

(一)区内拟上市的大健康金融机构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因审计调整而补缴相关费用的,在成功上市后,补缴部分参考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30%金额对企业进行一次性补贴。

(二)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鼓励直接融资财政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15〕8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基础上,对为武侯区内向大健康金融机构、大健康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承销服务,且已享受四川省该款政策补贴的我区承销机构,按其省级补贴的50%给予额外激励补助。对为武侯区内大健康金融机构、大健康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且已享受四川省该款政策补贴的我区服务机构,按省级给予风险损失额的50%给予额外风险分担补助。单家服务机构年度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  鼓励金融机构向大健康企业提供融资。对为武侯区大健康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和商业保理等服务的大健康金融机构,按其当年融资总额的0.5%给予补贴,单户金融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融资租赁机构购买区内大健康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先进装备,按采购金额的0.5%给予补贴,单户融资租赁机构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鼓励产业基金投资大健康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大健康产业,设立规模20亿元的“大健康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投资市、区级以上重大项目和特别重大项目。

第八条  推动健康产融智库平台建设。对我区金融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或实体企业使用经区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重点大健康产融智库平台的专业服务进行产品与服务创新升级,对其全年采购费用的50%予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九条  推动健康大数据体系建设。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或大健康机构参与武侯区健康医疗大数据交易。对于上述机构购买武侯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与交易中心的有关数据产品、参与数据交易产生的费用,按照全年发生的费用总额据实给予5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  提升大健康产业科研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专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支持区内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口腔医院、华西第二医院、华西第四医院为龙头的医疗机构在大健康领域的产业化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探索健康管理、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集成、分析、开发和应用”体系等。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有效对接大健康企业与金融机构,提供投融资专业撮合服务,加快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并实现市场化应用,充分利用资本力量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税收贡献大、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点金融机构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别优惠补贴。

第十二条  享受本政策相关扶持的有关机构,承诺在武侯区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得低于20年或投资协议约定年限,在此期间迁出武侯区的,原享受的扶持补贴资金须全部退回。

第十三条  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又满足武侯区其他扶持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同类不重复”的原则申报和执行。

第十四条  采取事后资助的方式,经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

第十五条  对相关企业在资金申请中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追缴全部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调整相关政策,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若需进行修订,按修订后的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八条  本政策由武侯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和金融办负责解释。符合本政策条件的相关机构或企业申请相关扶持的,须由区国资和金融办会同区级相关单位进行认定。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18.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大健康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pdf